[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行“三个常态化” 切实发挥监督职能
 时间:2014-04-30 | 浏览: 次 | 来源:
近期,平顶山分公司监察室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在日常监察工作中做到作风监督、效能监察及电子稽查工作的“三个常态化”,着力解决影响作风建设及职工反映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一是作风监督常态化。监察室联合考核办对机关全体人员在岗情况、工作纪律、执行考勤情况进行了不定期检查,进一步严肃了工作纪律,推进了机关作风建设。
         二是效能监察常态化。及时根据工作重点的变更调整监察内容,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会同各单位、部门负责人及当事人本人加以整改,并及时通报督促整改。达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力争实效的目的,切实有效地发挥部门职能。
         三是电子稽查常态化。在开展日常稽查的同时,发挥监控分中心的技术优势,对各单位进行全面的电子稽查,例如在晚间要求各单位值班领导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监控室可视范围内以及将公务车停放到监控可视范围内等。电子稽查不仅有效提高了稽查效率,同时也丰富了稽查手段,积极推动了稽查工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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