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狱中八条”,增强廉洁从业意识
时间:2014-12-05 | 浏览: 次 | 来源:
为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干部员工廉洁从业意识,营造健康积极、清正廉洁的工作环境,平顶山分公司党委组织党员职工学习“狱中八条”。
“狱中八条”是《红岩》的主要作者罗广斌从监狱里带出来的,于1949年11月27 日从歌乐山下那个人间魔窟突围脱险出来后的第28天,他把写的一份2万多字的《关于重庆组织破坏经过和狱中情况的报告》,交给重庆市委。其中第七部分便是这份《狱中意见》,一共有八条。是狱中一批中共党员向党表达的《狱中意见》,是烈士们语重心长的“最后嘱托 ”。
“狱中八条”的内容是:一要防止领导成员腐化;二要加强党内教育和实际斗争的锻炼;三要不要理想主义,对上级也不要迷信;四要注意路线问题,不要从“右”跳到“左”;五要切勿轻视敌人;六要重视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经济、恋爱和生活作风问题;七要严格进行整党整风;八要惩办叛徒特务。
“狱中八条”意在告诫全党,要不忘烈士的鲜血重托,不断加强党的建设,且行且珍惜,坚定共产主义信仰,为人民服务的价值观念。
本次学习以党小组的形式进行,并扩大到机关各科室。在看过视频及相关材料后,同志们开展了认真的讨论。大家一致认为,烈士们用鲜血总结的历史经验,无论是在当时现在还是未来,对我们增强党员意识,发挥示范作用,带领广大员工凝心聚力,廉洁从业有着指导性的作用。